销售条款

自2026年10月13日起生效

本销售通用条款(以下简称“条款”)规定Daniel Baud(以下简称“卖方”)与通过以下网站购买商品的非经营性自然人(以下简称“客户”)之间的合同关系。Daniel Baud为个体企业,地址为65 rue Pouchet, 75017 Paris,在巴黎商事登记处的登记号码为503 871 196 00013。网站地址: https://danielbaud.com (以下简称“网站”)。

交易前,客户确认已阅读本条款,并在点击订单确认按钮时明确表示接受。

第1条 — 目的

本条款规定卖方与客户之间从下单、付款、配送到相关服务的销售条件,涵盖完成订单所需的各个环节及合同双方的订单后续处理。

第2条 — 商品

本条款适用于网站上标明由卖方销售及发货的商品。商品供应以制作所需原材料的可用库存为限。

商品描述及展示力求准确。但若展示内容出现错误或遗漏,卖方不承担相应责任。商品照片不具有合同约束力。

除另有明确说明外,网站上的所有商品均按订单制作。

第3条 — 价格

商品价格以欧元(€)标示,为含税价格,包括下单当日适用的增值税。适用税率变更可能反映在商品价格中。

所示价格不包含运费,运费根据订单总额另行计收,并在客户确认订单前显示。

卖方保留随时调整价格的权利,但承诺在下单当日有货的前提下,采用下单时显示的有效价格。

第4条 — 订单

客户通过网站下单。购买一件或多件商品须完成以下步骤:选择商品并加入购物袋、确认购物袋内容、必要时在网站识别身份、选择配送方式及付款方式、接受本条款(包括撤回条件),最后确认付款。

确认订单即表示接受并充分知悉本条款,且放弃援引客户自身的购买条件。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及记录的确认内容将作为交易证明。

第5条 — 付款方式

下单时即产生付款义务。客户可使用银行卡或PayPal付款。银行卡交易通过PayPal安全系统处理,该系统采用SSL(安全套接字层)协议对传输信息加密,防止第三方在网络传输过程中读取。

下单时先进行付款预授权,仅在卖方开始生产时才实际扣款。预授权成功后将发送订单确认邮件。

第6条 — 取消、退货与退款

本节详述适用于按订单制作服装的具体条件。

6.1 发货前取消

  • 生产获准前: 即使已超过48小时,您仍可在账户中立即免费取消商品。下单满48小时后,精品店方可批准开始生产并收取款项。取消整笔订单将解除付款预授权;部分取消时,仅收取保留商品的价款及原先约定的运费。
  • 生产获准后、发货前: 精品店将处理您的停止制作申请。相关商品全额退款,不收取固定罚金;撤回整笔订单时包括标准配送费用。

可通过以下菜单取消: 我的账户 → 我的订单 或联系客户服务。

6.2 撤回权

标准尺码服装享有撤回权,包括预订商品、按订单制作的商品和限量版。 自收到订单中最后一件商品的次日起,您有14个自然日通知我们撤回合同,无需说明理由。若期限最后一天为周六、周日、公共假日或休息日,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。

6.3 退货条件及退款

请通过“我的账户 → 我的订单”、撤回表单,或向客服发送明确声明来通知您的决定。此后您有14天寄回商品。

商品应清洁、无损坏地退回,正常试穿是允许的。请尽可能保留标签和包装。化妆品、汗渍或超出简单试穿的使用痕迹,可能导致按实际确认、留有依据且合乎比例的价值减损扣款,但绝不收取固定罚金,也不会自动拒绝撤回。

您可以像在店内一样小心试穿,以确认尺码和版型。穿着外出则超出正常试穿范围。在您事先获知撤回权的前提下,过度使用造成的化妆品、汗渍、污渍或损坏,可能使您须承担实际发生的价值减损(法国《消费者法典》第L221-23条)。减损须在检验后根据核查结果及证据逐件评估,绝不按固定比例扣除。金额、计算方式及证据将通过邮件告知您。您可先向客户服务提出异议,再使用条款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。撤回权不受影响,价值减损不意味着自动拒绝退货。收货时已存在的缺陷或正常试穿造成的使用痕迹,不构成此类扣款的理由。

量身定制服装

量身定制商品:只有实际按照您个人身体尺寸制作的服装,才适用法国《消费者法典》第L221-28条第3项规定的撤回权例外。标准尺码商品即使按订单制作,也不适用该例外。这绝不排除关于合同符合性及隐蔽瑕疵的法定保障。如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约定,请联系我们以行使相关权利。混合订单中的不同商品分别适用相应规则。申请到访工作室不构成订单,也不视为接受这些条款。

法律依据: 第L221-28条第3项——量身定制商品 ; 第L221-18条——撤回期限 ; 第L221-23条——退货与价值减损 ; 第L221-24条——退款 ; 欧盟指令2011/83/EU——第14条第2款及序言第47段.

因改变主意而产生的直接退货费用由您承担。因缺陷或我们出错而退货的费用由精品店承担,且不影响法定保障。

相关商品将全额退款,仅可依法扣除因超出正常试穿的处理而产生的合理价值减损,不收取固定罚金。整笔订单撤回时,最初的标准配送费也予以退还,且不因该减损而减少。由于运费为固定收费,如保留部分商品,则不退还该运费;加急配送附加费由您承担。 退款将在收到通知后14天内,免费通过原支付方式退回。对于已发货商品,我们可将退款延后至收到退货或收到退货寄出证明之时,以较早发生者为准。

申请表及声明范本可在以下页面获取: 退货与撤回页面。接受本条款不意味着放弃您的法定权利。

6.4 不符合约定或存在缺陷的商品

若收到存在缺陷、受损或与订单不符的商品,客户应尽快联系客户服务。卖方承担退货费用,并在核实后按客户选择提供全额退款、维修或换货。这些规定不影响客户享有法定保障(见第8条)。

6.5 退款方式

退款将在收到通知后14天内,免费通过原支付方式退回。对于已发货商品,我们可将退款延后至收到退货或收到退货寄出证明之时,以较早发生者为准。

第7条 — 配送

商品将寄送至下单时提供的收货地址,预计时间以订单确认页面为准(制作最长 10 个工作日,之后运输需 3 个工作日,适用于法国本土,不含周末及法国全国性节假日;量身定制的期限自尺寸确认后起算)。

若发货延迟,我们将通过邮件告知客户其对预计送达时间的可能影响。如配送延误,客户可依照法国《消费者法典》第L216-2条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解除合同。

国际配送

卖方提供法国本土以外部分国家的配送服务(中国、韩国、美国、日本、英国)。相应运费和预计送达时间将在订单确认前计算并显示。

配送至欧盟以外地区时,客户被视为相关商品的进口方,可能须缴纳关税、地方税、进口税或其他国家税费。这些费用不属于卖方责任范围,全部由客户承担。向所在国主管机构申报及缴纳亦由客户负责。建议下单前向当地主管机构了解相关规定。

第8条 — 法定保障

卖方供应的商品依法自动享有以下保障,无需额外付费,且独立于撤回权或商业退货政策:

  • 对于存在明显缺陷、破损、损坏或与订单不符的商品,适用法定符合性保障(法国《消费者法典》第L217-4条及后续条款)。
  • 对于材料、设计或制造缺陷影响已交付商品并导致其不适合使用的情形,适用隐蔽瑕疵法定保障(法国《民法典》第1641条及后续条款)。

为行使相关权利,客户须在发现商品不符合约定或存在隐蔽瑕疵后,书面通知卖方。

第9条 — 责任

在远程销售过程中,卖方仅承担尽合理努力的义务。因互联网使用造成的数据丢失、入侵、病毒、服务中断或其他非故意问题所引发的损失,卖方不承担责任。

第10条 — 知识产权

网站所有元素(商标、标志、文字、照片等)均为且始终为卖方专有知识产权。未经卖方事先书面同意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、开发利用或使用,即使仅为其中一部分。

第11条 — 个人数据

卖方承诺对购买者为使用特定服务而提供的信息保密。相关信息受法国1978年1月6日第78-17号法律约束。用户有权访问、修改和删除其信息,并可随时向卖方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提出申请。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 隐私政策.

第12条 — 适用法律、语言与争议

Daniel Baud设立于法国。本条款适用法国法律及相关欧洲规则。依《罗马I条例》第6条等规定,在消费者惯常居所地法律的强制性保护适用时,此法律选择不剥夺该等保护。法语文本为参考版本;译文旨在帮助理解,不限制消费者的法定权利。

如发生争议,客户应先联系卖方的客户服务,寻求友好解决: contact@danielbaud.com.

如未能友好解决,客户可向依法国《民事诉讼法典》具有地域管辖权的法院,或向订立合同时或损害事件发生时其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。

根据法国《消费者法典》第L612-1条,客户在事先向卖方提出书面投诉后,亦有权免费申请消费纠纷调解。有关调解的一般信息可查阅 消费纠纷调解官方网站.

指定调解机构为 CMAP(巴黎调解与仲裁中心),地址:39 avenue Franklin D. Roosevelt, 75008 Paris。须先向精品店提出书面投诉,再依CMAP受理条件,通过以下表单申请: CMAP消费纠纷调解申请表。消费者无需支付此程序的费用。

第13条 — 订约前信息与客户接受

客户确认,在下单及订立合同前,已以清晰易懂的形式收到本条款及法国《消费者法典》第L221-5条列明的全部信息。

自然人或法人通过网站下单即表示完全接受本条款,并承担所订商品的付款义务。客户明确承认这一点,且放弃援引任何与本条款相矛盾且不得对卖方主张效力的文件。